全新企业效能评估制度及其附件

旨在激励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工作,点燃其职业热忱,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确保企业战略目标得以有效实现,我们特别推出了这套全面的企业效能评估制度。

一、适用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部门与职员。

二、评价要素与方法

(一)评价周期:自每月的第一天至月末最后一天进行。

(二)薪酬构成设定:将以每位职工每月应付工资总额中的10%划分为绩效奖金,基于本月内实际工作成效的结果来决定该奖金的具体分配比率与数额。

针对不同岗位类型,绩效奖金计算规则如下:
年薪制雇员:以年收入除以十二个月再乘以80%,之后再乘以10%;
销售顾问职位:取其基本薪资的10%作为基准。

(三)评价内容:涵盖各职工在当月份所完成工作任务的整体情况以及他们的综合素质表现。

(四)评价机制:

实施分层审查体系,遵循直线下属接受直线主管评价的原则,并由对应分管高层领导予以终审确认。详细操作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总经理对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在此过程中,对于总工程师的评价需整合相应副经理的意见)展开评价;
2. 副总经理对其所管辖的各部门主任及关联业务板块进行评审;
3. 各部门主任负责审核下属团队成员的表现,并交由对应的分管高级管理层做出终极评判;
4. 对于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则由集团公司的财务审计部门担纲考评责任,同时我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辅助判断。

三、评价程序

整个评价过程主要包含工作计划的确立、工作计划的落实执行以及工作的实质性考核三个环节,具体的运行路径请参阅后附图示1所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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